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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二届第11号)
陇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1日补选刘永富为陇南市出席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现予公告,并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