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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各 委 室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办
公
室
1、处理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
2、来文登记、分发、送阅、督办;
3、做好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人代会和其他会议的筹备、记录;
4、拟办常委会常规文件;
5、搞好与市委和“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综合协调;
6、督促落实常委会及领导的各类指示、批示;
7、管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车辆,负责机关报刊征订、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退休干部、职工的后勤服务等工作;
8、办理机关的接待事务。
研
究
室
1、根据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审议议题,组织调查研究,并及时提供调查报告、调查资料;
2、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决策提供理论和政策法律依据;
3、组织撰写常委会有关综合性重要文件和人代会、常委会上领导的重要讲话稿;
4、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理论、人大工作研究;
5、负责常委会制度建设;
6、负责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的宣传;
7、承办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理论研讨工作,协调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研究工作;
8、协助常委会领导深入基层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研究资料。
法制工作委员会
1、做好常委会审议有关法律实施与法制建设等事项的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和人大代表对司法、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的检查、视察工作;
3、起草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行政执法、司法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
4、督办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有关执法工作的议案和意见、建议。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初审市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财政预算草案,起草审查报告和决议;
2、了解和掌握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为常委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3、对市政府提出由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初审,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有关依据;
4、组织对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
5、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财经工作方面的议案和决议、意见。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1、为常委会决定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好准备;
2、对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算草案中有关农业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调查了解对农业、农村方面法律、地方性法规、决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4、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议案和意见、建议;
5、组织代表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视察和执法检查。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为常委会审议决定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事项提供法律依据和工作意见、建议;
2、对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算中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承办常委会对教科文卫方面的执法检查、调研;
4、组织人大代表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工作及执法情况进行调查和视察;
5、督办人大代表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议案和意见、建议。
代表工作委员会
1、为在陇南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出席全国、省人代会提供服务;
2、办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的代表联络工作;
3、负责代表培训和代表活动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协办市人大的议案和建议、意见;
5、承办有关代表及代表变动事宜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具体事宜。
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1、负责为常委会审议决定有关环境资源保护重大事项的准备工作;
2、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中有关环境资源保护部分提出意见和建议;
3、调查了解环资方面法律、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并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4、组织环境保护方面重大事项的调研,督办代表有关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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