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首页>>工作监督>>正文
 
市政府关于《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7-11-13 17:09:07 来源: 点击:

——2007917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实施《劳动法》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劳动法》自 1995年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劳动法》的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积极从陇南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施,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了机构建设。在原有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成立了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等组织,组建了市劳务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业促进中心、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机构。大部分县(区)也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加强了乡镇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60多个街道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特别是在劳务工作机构建设上,全市各县(区)都设立了劳务办(劳务工作局), 195乡镇都建立了劳务工作站。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劳动法》颁布以来,围绕《劳动法》的实施,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特别是近两年,市政府先后根据陇南实际,制定下发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2007年增强农民素质工程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05]2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通知》(陇政发[2005] 4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05]181号)、《陇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意见的通知》(陇政发[2006]27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陇政发[2006]2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06]33号)、《陇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陇政发[2006]42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陇政发[2006]60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城市就业工作的意见》(陇政发[2006]61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陇政发[2007]41号)等一系列实施《劳动法》的政策性文件。同时,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制,实行了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告季通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部门联动制度、市劳动保障部门领导联系县(区)企业等制度,有力地规范和推动了《劳动法》的实施。三是加强了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劳动保障工作力量,近几年全市共增加劳动保障工作人员50多名,配备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43名。努力完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举办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劳务干部培训等培训班8期。组织劳动保障系统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切实改进了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作风,在全市逐步建立起了一支勤政、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队伍。四是加大了经费投入。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优先保证劳动保障经费,并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劳动保障工作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 2006年至20076月全市共投入劳动保障资金达8650万元,有力地保证了《劳动法》的顺利实施。

(二)开展广泛宣传,《劳动法》知识基本得到普及。一是采取设置宣传栏、在报刊刊登有关政策规定、制作专题电视节目、在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文件、编发宣传资料、举办宣传咨询活动等方式广泛进行了《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据统计,近两年我市共编发《务工者必读》手册近20万册,发放其他宣传资料7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2000余人(次)。二是结合每年开展的“春风行动”、就业和再就业援助、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监督检查等活动,联合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劳动保障工作动态,并对部分典型事例进行了重点宣传,有效地增强了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自觉执行《劳动法》的意识。

(三)健全就业机制,劳动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坚持 “围绕就业抓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的原则,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了劳动者的就业能力。2006年至20076月,全市共举办就业再就业培训班335期,培训43948人(次);开办创业培训班24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61人(次);广泛开展农民工社会化培训,培训农民工66.65万人(次);组织职业技能鉴定7162人,有4942人取得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二是认真落实就业扶助政策,有效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2006年至20076月,全市共减免1167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工商费48.15万元;减免1194名个体经营者和1户商贸企业税费177.3万元;减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税务登记证、发票准购证工本费增值税27.09万元;为3394人发放岗位补贴157.4万元;为1953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00.4万元;为56243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165.89万元;为7676人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88.55万元;为37601人发放职业介绍补贴320.17万元;发放特定政策补助金862.73万元;为21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2万元。三是通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个体经济、民营经济、旅游服务业和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等途径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实现了城乡就业的统筹发展。四是不断强化就业服务。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就业再就业百日援助活动”,在各县(区)巡回举办大型就业再就业招聘活动5次、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3次,为广大择业者提供了就业服务平台,有近5万城乡劳动力通过服务平台实现了就业。最近,我市还根据与江苏省宿迁市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向宿迁市技工学校组织输送初、高中毕业生606人,他们毕业后将100%实现有效就业,填补了近几年我市技校招生的空白,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储备了技能型人才。通过以上措施,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全市城镇共新增就业16566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78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514人,有1316户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同时,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112.63万人(次),创劳务收入29.25亿元。

(四)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实施陇南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以建筑、餐饮、娱乐、加工等行业为突破口,大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市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0.6%,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82.1%,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57.7%。二是于去年5月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加强了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的经常性沟通和协商。三是加大了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获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四是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逐渐增多的情况,积极从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能力建设入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全市共调解劳动争议154起,结案152起,结案率达98.7%。五是加强了劳动保障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劳动保障信访案件153件。同时,组织开展了全市劳动保障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企业730户,排查矛盾纠纷61件,妥善处理59件,另外2件正在处理当中。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一是组织开展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机构及用人单位159户,查处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24起,净化了全市劳动用工环境。二是认真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97户,涉及农民工5940人,清欠农民工工资27.2万元,2004年后全市基本未发生新的拖欠。在专项检查活动中,我市还对重点案件实行了重点督办。2004年,武都区民工张红军等9人在山东德洲市武成县一砖瓦厂打工时厂方拒绝结算工资,市劳动保障局接到投诉后短期内帮他们追回了工资。2006年,武都区郭河乡农民成贵平赴天津务工时发生工伤事故,厂方在其伤势未痊愈的情况下拒绝支付后期治疗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经过多方协调,依法为受害人追回医疗费3万多元、工伤赔偿金1万多元。三是采取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专查、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保障资料审查等形式,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检查,督促用工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工时、休假、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制度。今年7月,我市还认真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排查用工单位366户(其中小砖窑139户、小作坊177户、其它用工单位50户),涉及劳动者7912人,督促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096份,关闭取缔非法小矿点304个,调查处理证照不全用工单位90户,责令5户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1户存在未成年人从事禁忌重体力劳动的用工单位进行了整改。

(六) 加快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一是结合国有企业改制,稳妥地推进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全市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8856名下岗职工全部实现了并轨。二是不断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制度日益完善。截止6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参保人员34308人,征缴养老保险金15515万元,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2335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保发放率达10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68%;失业保险共有参保人员46000人,征缴失业保险基1172万元,发放失业金6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有参保人员76644人,征缴基本医疗保险金7431万元,报销医疗费5639万元;工伤保险共有参保人员23320人,征缴工伤保险金155万元,报销工伤费21万元。三是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市政府关注民生要重点办好的实事之一,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共完成基本养老保险扩面1650人、失业保险扩面2217人、基本医疗保险扩面3471人、工伤保险扩面3973人。同时,启动实施了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探索开展了个体工商户和各种所有制企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健全了全市社会保险体系。

通过《劳动法》的扎实实施,我市的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呈现出了六个明显变化:一是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工资拖欠,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明显下降;四是非法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的现象明显减少;五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数量明显上升;六是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实施《劳动法》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困难较大。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目前全市有6072名下岗失业人员需要重新就业,加之城镇每年新增的1.1万劳动力和农村的近70万富余劳动力,劳动力供给总量不断增加,而同期就业岗位增加有限,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新毕业的大中专生不能充分就业的矛盾十分突出,平均每年有54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需要寻找就业门路。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合同履行不到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合同的履行上还存在打折扣的问题。三是部分用人单位对标准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休假制度落实不够。在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四是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目前还存在覆盖范围比较窄,非公企业、私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率低,扩面工作难度大等问题。五是劳动保障体制和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实施好《劳动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在今后工作中,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结合《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实施,进一步抓好《劳动法》的实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动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二是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全面统筹城乡就业。三是以宣传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重点,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秩序,加强劳动争议处理,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四是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积极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劳动法》赋予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权利。六是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市在实施《劳动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更加深入有效地实施好《劳动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 责任编辑:
 
 
Copyright 2006, LongNa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承办: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939-8263916  地址:陇南市电信大楼
技术支持:三迪陇南之窗  网站正在备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