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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维护。一是推行了劳动用工合同制度。从18户调查的企业来看,有12户企业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占调查企业66.7%,有3734名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占调查企业职工总数的69.1%。二是劳动制度和劳动者的权益基本得到保障。从18户调查的企业来看,都能够按时发放职工工资;有13户企业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占调查企业的72%,其中7 户企业职工年均工资增长达到10%以上,西和县尖崖沟铅锌矿,2006年职工工资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8%;大部分企业建立了劳动保护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武都区电力局、甘肃洛坝集团、西和恒安工矿工贸易有限公司、成州矿冶集团等企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有11户企业建立了工会,4198名职工参加了工会组织,占调查企业职工总数的77.7%;有11户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以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公开企业重大事项和决策,充分保证了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调查来看,大部分企业基本形成了管理民主、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的和谐劳动关系。
(四)社会保障机制基本形成。一是市、县(区)以应保尽保为目标,逐步推进职工“五项保险”的落实,初步建立起了“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其中低保属民政部门管理)、五大险种”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框架。2006年至2007年6月底,全市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308人,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5万元,为985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335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企业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67%;参加失业保险46000人,征收失业保险费1172万元,为2237人发放了652万元的失业金;参加医疗保险76644人,征收医疗保险费7431万元,支付医疗费5639万元;参加工伤保险23320人,征收工伤保险费155万元,支付工伤保险费21万元;参加生育保险5234人,征收生育保险费9万元。从18户调查的企业来看,参加养老保险的11户,占调查企业的61%;参加失业保险的10户,占调查企业的56%;参加工伤保险的5户,占调查企业的28%。二是加强社会保险费收支监管,确保安全运营。市、县(区)社保资金行政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征缴部门和财政监管单位都能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按照社保资金使用发放要求,加大清欠力度,依法征缴,规范使用。近年来,全市没有发生违规使用发放社保资金的现象,有效保障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五)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和执法监督制度基本得到落实。一是市、县(区)建立了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三方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协调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健全了劳动关系矛盾的预测、预警、预报网络机制,变主动处理为主动预防。被调查的18户企业有11户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能够及时调处劳动关系矛盾,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二是市、县(区)建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2006年至2007年6月底,接待劳动保障领域来信来访153件,都给予了回复;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154件,结案152件,为2719名外出务工者追讨工资115.8万元,讨回工伤致残医药费和欠发工资4万余元。三是劳动保障部门以年审为重点,每年对企业开展了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尤其是集体合同签订还处在起步阶段,部分合同内容不规范。一些民营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绝大多数企业没有签订集体合同。从调查的18户企业看,只有4户国有集体企业、6户改制企业和2户民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送劳动部门进行监证,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仅占调查企业总户数的25%,只有2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部分用人单位虽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容与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相符,形成了无效劳动合同。弹性用工形式的农民工、钟点工、保洁工、计时工、计件工等,用“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维权”没有依据。有的劳动者认为签订了合同不利于自己的择业和流动,因而也不愿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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