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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2007-11-13 16:51:52 来源: 点击:

    (二)抓扶持残疾人产业项目的意识还不强
一是个别县(区)、个别乡镇对国家扶持残疾人的产业政策了解掌握不多,不能将优惠政策用足用活。一些产业优惠政策、扶贫、引进项目不能充分利用,坐失良机。二是支持和鼓励残疾致富能人带动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多种经营力度不够大。全市残疾人中致富能人人数较少,辐射面小,残疾人脱贫工作步履维艰。三是项目数据库建设工作薄弱,项目数据底子不十分清楚。四是争取扶残、助残资金力度不大,对财政专项资金依赖性较强,吸纳社会资金不多。康复扶贫贷款由于农行实行商业运作,致使康复贷款难以落实。对残疾人的帮扶也仅仅停留在捐资献“爱心”上。

    (三)残疾人教育工作有一定差距

    一是残疾儿童入学率仅为70%左右,提高入学率仍然是残疾人工作重中之重。二是聋哑儿童特教学校的资金投入和师资队伍建设仍要加大力度,目前,全市只有武都区一所聋哑学校,办学条件比较简陋,入学儿童仅为48人,12名特教教师中只有1人毕业于特教学校,师资力量薄弱。三是对残疾人的就业技术培训工作抓的不够紧,认识上和工作上都有差距,抓好职业技术培训的主动性不够强。

    (四)残疾人就业率偏低

    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共安置1250名残疾人就业,有3726名残疾人自主创业,仅占残疾人总人数的0.024%,占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0.038%。5县(区)共安置残疾人672名,2958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占残疾人总人数的0.01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力度不大,目前,有7个县虽出台了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办法,但未能足额收取就业保障金,武都区、文县仍是空白,影响到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的有效进行。

    (五)残疾人康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各县(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省上于三年前拨付了建设专项资金,截止目前除礼县、西和、康县、宕昌、两当县外,其余各县(区)建设用地没有划拨,配套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影响工程的开工建设。二是部分县区残疾人康复资金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制约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进行。三是地方医疗设施落后,残疾人康复受到一定影响。大部分医院没条件实施白内障手术。由于医院全额收费,一部分残疾人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致使白内障复明手术受益面窄。四是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尚不完善和规范,大部分公共场所残疾人专用设施未落实。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政府在残疾人保障工作中的责任,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实施办法,制定政府及群团组织的工作细则,细化责任,落实目标责任书,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强化监督力度,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二)树立强烈的抓项目意识,用足用活国家向残疾人事业倾斜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库,将特色产业、加工服务等适合残疾人从业的项目选准选好,加大扶贫项目的实施力度,积极创办残疾人福利企业,使更多的残疾人就业。把对残疾人的救助变“输血”为“造血”。

    (三)进一步抓好残疾人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现有聋哑学校特殊教育的水平和规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教育质量;努力扩大培训覆盖面,加大培训力度,使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学成一门技术。

    (四)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由政府协调,税务机关全力支持,足额收取就业保障金,为更多的残疾人就业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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