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8日在陇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成杰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对市财政局局长古元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请审议的200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认真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狠抓开源增收,积极完成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任务,收入增长幅度创历史最好水平;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狠抓增收节支,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重视公共财政建设,认真落实惠民政策,保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协调、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大力培植财源,坚持依法征管,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赤字6477万元,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06年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15845万元,占汇总调整预算数87182万元的132.9%;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31609万元,年终决算实际完成38922万元,占汇总调整预算的123.1%,同比增长44.5%;全市实现财政总支出310373万元,占变动预算323387万元的96%,同比增长32.1%,增支75395万元。2006年市级财政收入完成8410万元,占调整预算7358万元的114.3%,比上年增长51.5%;市级财政支出完成37009万元,占变动预算41901万元的88.3%,同比下降13.4%。
2006年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财源基础脆弱,支柱财源单一,对部分行业和税种依赖性大,增收后劲不足;增人增资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财政潜在风险较大;预算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相对较弱,跟踪问效机制还不健全,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还需加快推进。对于这些问题,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0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按照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市级调整预算,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不断创新理财思路,狠抓开源增收,各项支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大口径财政收入和市级财政收入均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增幅分别为44.5%、74.5%和51.5%,全市财政保障能力和运行质量明显提高,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较好地支持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完成了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06年市级财政调整预算。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政府200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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